中医核心构成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

2015-07-26  4098  来源:网络 

党的十八大报告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中华文化在五千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系列古今传承的优秀民族精神,它们构成了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体系,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的进步也产生了积极影响。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学的思想基础和内在精神,是中医药继承创新的源泉和动力。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不同于其他医药文化的最根本的价值观念,其根本是中医对于生命与疾病的认知观念,以及由其所派生的思维模式、道德追求、行为方式等,也就是所谓的“医道”。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着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和价值取向,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优良品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层面。

近年来,党和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十分重视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总结研究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与理解,从精神、行为、物质等层面提炼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精神实质。深入探讨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内容和方法,传承创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医特点、行业特征并体现时代精神的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也将构建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列为根本任务。

目前,对于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提法较多,主要包含天人合一、和、医乃仁术、大医精诚、以人为本、治未病等观点,尚未触及到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的本质。以中医生命疾病认知为基础,探讨形成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是一项重要的任务。2013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立项“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观凝炼研究”课题,课题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张为佳书记负责,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具体承担。

项目组开展了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观征集活动,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官方网站,以及《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科学院院报》等相关媒体发布了通知。同时,向约100位中医药行业领导、专家学者进行了函询,函调面涉及医、教、研、产业等各个领域。截至3月1日,收到25条专家建议稿,270条社会投稿。经过面向专家和社会公众的征集活动,以及对现代期刊文献的检索、古籍的挖掘整理,城市精神和行业精神的研究学习,在综合各方意见和研究结果的基础上,项目组草拟了“博大精深、真实有效、仁爱贵生、和合致中”和“医道自然、精诚仁和”两条核心价值观表述。

“博大精深、真实有效、仁爱贵生、和合致中”中的“博大精深”阐释中医药文化的广博丰富、深奥精微。中医药文化肇自远古,上下数千年,源远流长,具有系统的理论和卓越的技术,是“至精至微之事”,习医之人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真实有效”强调中医药文化的实践价值,中医药在中国传承了数千年,至今仍在广泛应用,对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发挥了巨大作用,其防治疾病的思想与经验对人类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价值。“仁爱贵生”描述中医药仁者爱人、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医乃仁术,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中医药济世活人的仁心仁术,不仅仅是治病的医术,更是治人的医道。“和合致中”体现了中医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表现为天人合一的生命观,阴阳平和的健康观,调和致中的治疗观,以及医患和谐、同道谦和的道德观。

“医道自然,精诚仁和”中的“医道自然”指中医之道。其理其法其方其剂,旨在顺天地,应四时,调阴阳,治未病,皆造法自然,源于自然。“精诚仁和”则指中医之德。业医者需精于医术,惟精惟一,精义入神,方可致用;救疾苦正心诚意,视患者普同一等;医者以仁心施仁术,养性延命,贵生济世,和合致中。